县政府收紧对电子烟和烟草店的规定
内容摘要
拉利县委员会周二一致通过了对县规章的修正案,进一步限制电子烟和烟草店。这些修正案是在去年7月通过的一项法令的基础上进行的,该法令已经限制了这些商店的选址和招牌。新规对电子烟和烟草店与教堂、游乐场和某些企业等敏感场所的距离进行了规定,并限制了店面广告。具体来说,新的商店必须距离其他电子烟店、学校或托儿所至少1.6公里,并且不得展示迷幻药、大麻或相关用具的图像。招牌限制还包括禁止闪烁或移动的灯光。
(来源:Register-herald)